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4 06:01:28
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有中文标志。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中文标签应有以下九种。一、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也必须有中文标志。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也应当予以标明。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期,包装食品一般都应标明生产期、保质期和保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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