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3 16:40:41
一、生育津贴;上海女职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其中,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生育保险基金按60%计发,也就是说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到手越高。二、二胎补助;二胎补助分为两种,一次性营养不住和一次性补贴。1、一次性营养补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如果是难产、多胞胎,可以提高至50%。2、一次性补贴:产妇在一、二级医院分娩,一次性补贴产妇300元。三、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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