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3 17:01:40
不是,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确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注意: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不仅适用于动产,而且也适用不动产。交付主义:不同交付方式下的风险负担。1、现实交付情形下,若为送货上门,自货交买受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上门提货,自货出出卖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代办托运,自货交承运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2、指示交付情形下,自物权凭证交付给买受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3、简易交付情形下,自合同生效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一、支付货款履行地的有关法律规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