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3 15:34:51
合同签订地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无强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书面合同最后签名、盖章或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除非另有约定。对于合同中未约定或不明确的内容,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否则按照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的地点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签订合同的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