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4 13:25:23
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是冲成本。还是计收入。上述观点似乎存在一定的缺陷,要正确处理好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在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让我们了解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法律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土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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