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4 12:08:14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核准无误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列入决定应当列明用人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日期、列入事由、权利救济期限和途径、作出决定机关等。法律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拖欠工资“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