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5 08:51:44
1、学生证丢失了,应及时的向学校办公室报失、登记。2、对丢失学生证者,需说明改证作废,申请补发时,需要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签署意见。3、由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给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有一个月的考察时间,确定无法找回后可给予补发,如果在考察期间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学生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谨防丢失。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合格并取得学籍者,可发给学生证。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持学生证在规章的时间内,到所在系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章”后有效。学生证和校徽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凡不慎损坏或丢失学生证或校徽者,允许申请补发一次,申请补发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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