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5 19:28:08
法律分析: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或反请求。反请求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2、开庭通知。仲裁庭组成后,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3、开庭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根据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若各方当事人均要求公开审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应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案外人未经仲裁庭允许不能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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