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5 19:30:41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能否到法院诉讼。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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