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7:32:42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财产分割若干意见》第17条理论上通常用两个标准来判断债务的性质: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代理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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