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23:51:40
法律分析。需要本人去,房屋过户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