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30 17:36:28
近年来,由于体制原因,医疗服务过度推向市场化的情况下,患者看病得付出昂贵代价,对预期之外的治疗效果自然难以接受。因而,医疗纠纷迭起,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也随之大量增加。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依据仍主要为2002年9月1日以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虽然在实践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先天的不足,也导致审判实践出现储多问题。其中最受诟病的,仍然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规则。《条例》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上作了一定修改,改变了之前卫生行政部门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游戏规则,而改由医学会作为医疗事故鉴定主体这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暗箱。但在随后几年的审判实践却让人们再度失望,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被认为只是老子给儿子鉴定变成了兄弟给兄弟鉴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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