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5:38:58
隐名股东出资行为是否触犯相关法律。实践中,公司实际投资人不愿意出资的原因有很多,判断其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主要应依据隐名出资的行为是否规避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某些行业限制境外资本进入,境外人士借用国内人士名义曲线进入该行业,这样的行为就属于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此时隐名股东只能就实际出资的部分向显名股东主张债权。如若隐名投资的行为没有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认定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