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1 15:38:13
我国《刑法》第359条对介绍卖淫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1、一般情况下,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多次介绍卖淫或者介绍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认定介绍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是否认定系情节严重,关系到量刑问题。如果认定系情节严重,则应当在第二个量刑幅度内量刑;如果不认定系情节严重,则应当在第一个量刑幅度内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