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8 22:54:41
11月15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相较于今年6月征求意见版电动自行车限行方案,进一步缩小了限行范围、缩短了限行时间,于12月15日起正式执行。为预留充足时间给市民朋友熟悉和适应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新规实施后将设置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在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2024年1月2日起正式对违反《通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此次发布的《通告》经过多次优化完善,最终形成“重要干道分时段限行”方案,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