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30 21:02:09
律师分析。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