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30 21:02:52
物业收取装修押金去当地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投诉。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的保证金、押金应当符合规定,严禁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装修活动提供基本服务以外的额外服务需要收费的,可根据实际成本向市、县级市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核准收费标准后执行。首先应当要求物业公司提供装修押金需要扣押一年时间的依据或书面规定,然后将该书面资料作为证据,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物价局进行书面投诉。除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装修押金外,还可要求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利息,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物业管理收费的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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