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0 10:08:22
法律分析: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以上是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因此,分居满两年可以成为单方面离婚的事由,不过,有一个前提,就是分居是要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等,比如,一方被调到非洲去工作两年,另一方因此而提起离婚,是不予考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