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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21 03:33:12
若您对政府的补偿不满意可以与开发商和政府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政府拆迁怎么走程序。一、征收决定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2.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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