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4 18:12:46
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作出,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确定是否满足中止审理的条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审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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