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07:41:48
第一步: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第三步: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一、档案投递条件。1.存档人员必须是委托存档单位所聘用的在册工作人员,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2.存档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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