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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5 08:36:26
法律分析。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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