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1 22:20:32
一、业主不收房开发商有什么损失。业主不收房开发商的损失有以下几点。1.开发商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不收房的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2.对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不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不收房期间,一旦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当然,也可以选择起诉我们)。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所以,在不收房期间,开发商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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