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00:22:02
如果是可以评估作价的权利,股东能以该权利出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可否以债权出资;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债权可以作为注册资本,但也未禁止。经批准的股份公司可以进行债转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的,股东权利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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