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9 11:07:09
法律分析: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求办理房子权属挂号的材料抄送房子所在地房地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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