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9 11:32:02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能成立。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是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递交结婚申请登记申请时,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需要以下四种原件。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二、由所在单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不在本区、本乡(镇)申请结婚的一方,其《婚姻状况证明书》应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盖公章。三、由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出具认可的、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书》。四、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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