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9 14:20:23
按实际情况,修改案九并没有对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认定进行确定,请自行按实际情况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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