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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2 06:22:27
离婚案件中,如果女方起诉离婚,被告男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宣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但若离婚涉及抚养、赡养等问题无法查明,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到庭。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除非被告有诉讼代理人且本人不能表达意思。法律分析;需要。但是女方起诉离婚,被告男方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作缺席宣判。《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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