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1 12:58:35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受理和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包括宣传法律法规、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情况,受理举报和纠正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包括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解决,不服仲裁裁决可诉诸法院。法律分析;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存在,都会受理并处理。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