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1 08:36:50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不服征收补偿方案的决定进行争议解决。同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应遵循拟订、批准和实施程序,包括公告方案、听取意见并经批准后实施。法律分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不服征收补偿方案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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