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1 01:20:27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需经直接扶养人同意。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非直接抚养一方应享有该权利。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如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如果父母探望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中止探望权,但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法律分析;探视权经直接扶养人同意可以接回家住。如果双方约定探视孩子时不能接孩子回家,就不能把孩子带回家。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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