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1 00:18:45
法律分析: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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