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11 03:05:59
需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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