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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9 22:24:52
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最长为104天。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诉书后的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将在七天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最长为60天结束。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期不得超过30天。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最长104天。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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