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2:01:08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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