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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6:15:33
法律分析: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性骚扰没有很清晰的讥虎罐臼忒铰闺歇酣忙 立案 标准: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异性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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