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6:09:51
法律分析:在看守所内羁押超过两个月就算超期,一般看守所羁押期限是不超过2个月,而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是不超过7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包括死刑复核,嫌疑犯被羁押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八个月加六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为一个半月。可退回两次补充调查,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结束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每次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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