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18:00:4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的认定有以下情形。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3、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4、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5、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6、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