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23:36:50
一、劳动保障检查的注意要点。(一)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执法活动中应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五公开”为。(1)公开行政处罚的依据。(2)公开行政处罚的程序。(3)公开执法人员的证件。(4)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公开行政处罚的决定。“十不准”为。(1)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营业性娱乐活动。(2)不准在执法时从事非公务活动或在非公务活动时执法。(3)不准以言代法或提出与执法检查无关的要求,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4)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向行。(5)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品或其他物品。(6)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7)不准越权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不准私自处理、截留罚没款或罚没财物。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