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7:57:08
怀孕一般是不采取羁押措施的。《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一、对孕妇一般是监外执行吗。对孕妇一般是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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