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4:11:46
离婚后,一方需要迁户口时可按以下方法办理:持原户口簿和法院文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对方不交出户口簿,可凭判决或证明办理,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入户申请书以及派出所证明。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需要迁户口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另外,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本以及身份证。2、入户申请书。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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