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4:12:06
律师解答。一、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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