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6:58:08
法律分析: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与经营者协商未能解决问题时,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可通过书面文字材料或口述的形式进行,但口述投诉时投诉人应在受理投诉的笔录上签名盖章。投诉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即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2)被投诉方的信息,如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3)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价格、受损害的程度、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及投诉人的要求等;(4)投诉的理由、赔偿请求等都要明确;(5)提供有关凭证,如发票、信誉卡、保修证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