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3:24:57
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内容是什么。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已失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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