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6:34:31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后下判决书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在审结期限内,法院一定会下发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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