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3:12:31
律师解答。(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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