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6:55:00
法律分析: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论下班多久都不算工伤。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不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不论下班多久都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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