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0:57:23
一、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迁。答:用人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者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其在转出前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失业人员失业后需要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将其享受剩余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同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迁入地,并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到迁入地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全额划转失业人员应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按失业人员应继续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0%划转。二、失业保险在哪里办理。在当地社保局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个人是不支持办理的,但可以申请享受失业补贴金。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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