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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6:22:51
法律分析。婚内男方父亲的31万赠与,若是明确约定赠与男方的,则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不得参与分配;若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参与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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