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6:14:40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也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写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由此可见,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必备条款,关系到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稳定的生活环境,若随意变动会导致生活环境变化,并增加生活的成本,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地点应当是明确且具体的地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为全国,该地点范围太过宽泛,等同于未约定工作地点,已不具备该劳动合同条款约定的意义。一、劳动合同法对工作地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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